存檔 | 收藏
點閱數:3,770
[高雄] 請問南區有車友賣無線電的嗎?(含安裝)
   ~康埔~

版主
文章 13700
用戶失蹤天數 435
點數 322   戰績 0   改裝 0   故障 0
新竹縣 竹北市 來自 竹北縣政特區
發表於 2012-3-8 11:40 AM 
blueseaman5290 發表:


當場拆之後會直接被警察沒收嗎??會被開 ...

會當場沒收無線電器材

也會當場開立罰單~

之後約一個月後會收到NCC開立的罰單文

得親自到各區NCC繳交1萬罰鍰

已下轉貼

無線電驗機必須有申請驗機人之抬頭的購買機器發票,原廠機器進口證書(如果是購進口機器),申請驗機人本人的無線電人員使用執照,並填妥驗機申請書,本人身份證件,附上金錢繳納驗機費用及機器執照費用(如果驗機過關核發機器執照),最重要的就是要確定所購買的機器背後出有無主管機關的標示證明是合格機器可送請驗機的。

有部分的機器根本不能申請驗機,因為廠商沒有將機器樣本送主管機關審查核定為合格可驗機種之一。
驗機時,驗機官員會使用他們的電源供應器和頻譜分析及示波器等多種儀器來檢驗無線電器材。如果你原廠包裝禮盒都有保留,可以一併帶去。

如果若驗機過了,恭喜你,但是請記住必須在合法範圍內使用VHF 144.00 ~ 145.99MH,不然遇到警察攔車盤查,(注意:除了電信警察以外,一般警察或霹靂小組,,只要是警察都可以盤查取締告發你違法使用無線電)看到機子頻率已經超出VHF 144.00 ~ 145.99MH範圍,將會開立鉅額罰單,電信法有條文為開單法源依據。


可向主管機關申請專用無線電頻率合法使用,但是,因為你並未詳細說明是否為公司等法人團體,如果是『個人、車隊』是不受理申請的,一般必須為公眾事務或法人團體,例如警政、消防、臺鐵、高捷、台電、電信、保全等政府機關單位。
個人或車隊均使用VHF 144.00 ~ 145.99MH範圍(前提是持有者必須有執照,不然仍視同非法使用無線電管制器材論處)。


防干擾碼是機器本身具有的功能,雖然可能好用,但是這也是是非爭端的源頭之一,因為如果你跟朋友使用防干擾碼,又霸住頻率長時間使用,其他使用者無法切入頻率呼叫你暫停,就會引發空中戰火,甚至蓋台或找出對方痛毆一頓,這個以前發生過很多案例,不堪其擾。無線電使用就是要合法和互相尊重、互相禮讓並維持空中秩序。VHF 144.00 ~ 145.99MH。


合法頻率範圍VHF 144.00 ~ 145.99MH,超出若無申請一律視為非法使用,均違反台灣電信法,跟機器無關.

附上很重要的法律--持有無線電對講機通訊器材必須知道的法規:

因有監聽竊聽警用無線電情事者,將會受到台灣電信法第五十八條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六十萬元以下罰金,
非法盜接、盜錄或使用警用管制無線電頻道更會被依電信法第五十六之一條,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同時依電信法第60條規定: 犯第五十六條至第五十八條之罪者,其電信器材,不問屬於該案件人與否,一律沒收之。(善意提醒非警務人員,義警,交通義警,.義消.,,,以外的一般民眾不要觸法)






加入贊助商  |  免責聲明  |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