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盛 發表:
如果說~~~
政府願意修法
先把...帝王條款 ...
前輩
帝王條款我並不想多做解釋
不過因為反應不及而肇事...為何你不想想反應不及是因為你未保持車輛安全距離
而且現在交通法規也越來越詳細,在2012年這麼現代化的今天有所謂的"肇事責任歸屬"不知道您有聽過嗎?
一位婦女在路上被人強姦了,婦女卻被人指著鼻子說因為穿的太漂亮...請問這樣對嗎?
既然這樣,你應該要擔心的是大卡車、大貨車、連結車、
砂石車、拖車頭、部分女性駕駛、部分酒醉駕駛、部分無照駕駛、部分上了年紀的駕駛.........
因為這些人不管白天晚上都不一定看的到你.........
試問你該擔心的還是重機嗎???
汽車在前面撞車了,你以時速110公里前進,看到後再做反應,我想應該都來不及,
舉例我想也不用了,網路上反應不及而撞車或被撞的例子數都數不完,
如果因為怕被噎死而不吃東西,我想....你真的擔太多心了...
今天因為交通部收了重機"汽車牌照稅"
交通部給了重機"比照汽車"的權利
總統頒布"開放國道文"給立委去立法
立法院"三讀立法通過"給"交通部"去實行收了重機"汽車牌照稅"後的合法權益
卻被大家砲到什麼被撞死被碾死都來,
留點口德好嗎?
難保各位的親朋好友、叔父姨媽、老婆小三...等
不會剛好有在騎乘大型重機的人嗎?
如果真的要說重機的不是,請先擁有大型重機駕照、擁有大型重機、騎乘時間超過一年後
再來告訴大家重機有多危險,如果沒有就請先去設法擁有,
不然只會像交通部的官員一樣,坐在辦公室或是有司機的高級公務車裡用理論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