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檔 | 收藏
點閱數:5,505
[車壇新聞] 小ㄚ的保桿 一勾就掉
無頭像
   Y-Tai (Tai)

重機
文章 905
用戶失蹤天數 605
點數 220   戰績 10   改裝 0   故障 0
新北市 三重區 來自 信義區
發表於 2013-4-10 09:55 AM 
台灣法律漏洞百出,今天機車不違規在先,小鴨會有事嗎,不想談論台灣汽車法規,根本不合情理,什麼違規被撞還可以求償,如一些飆車族,自己犁田摔到對向車道被行進間車子輾過,這都有事,難怪現在路上這麼多烏龜車,不是他們要開這麼慢,是因為太多這種違規害人的人


 
   dinardo (小歹)

版主
文章 2795
用戶失蹤天數 1712
點數 17   戰績 0   改裝 0   故障 0
其他 
發表於 2013-4-10 09:59 AM 
Y-Tai 發表:
台灣法律漏洞百出,今天機車不違規在先,小鴨會有 ...

是很無理..

但 請問  我們這些小老百姓 可以怎樣??


老一輩的說 法律  只是保護 有錢跟"懂"得人..

((攤手))


 
   depper

Sentra 1.6
文章 2229
用戶失蹤天數 39
點數 192   戰績 42   改裝 0   故障 0
其他 
發表於 2013-4-10 12:07 PM 
dinardo 發表:



汽車為產業道路..更非支線..


減速  那有 暫 ...

我會這樣講其實就是因為我伯母曾經也是這樣去撞到汽車~
雖然也有怪對方"應注意未注意"的說法出現~
不過那次我伯母被警方認定為主要肇事者

我覺得法律就寫在那裏~至於現場會怎麼判、車禍要怎麼解讀
真的跟警察有很大的關係....


喵嗚~~~~~~~ 
   dinardo (小歹)

版主
文章 2795
用戶失蹤天數 1712
點數 17   戰績 0   改裝 0   故障 0
其他 
發表於 2013-4-10 12:26 PM 
depper 發表:


我會這樣講其實就是因為我伯母曾經也是這樣去 ...

我只能講..
本身的陳述(口供).很重要..

這就是 '眉角"


 
   depper

Sentra 1.6
文章 2229
用戶失蹤天數 39
點數 192   戰績 42   改裝 0   故障 0
其他 
發表於 2013-4-10 01:39 PM 
dinardo 發表:




我只能講..
本身的陳述(口供).很重要..

這 ...

沒錯!!!!這真的是大重點!!!
要"引導"警察辦案!


 
   dinardo (小歹)

版主
文章 2795
用戶失蹤天數 1712
點數 17   戰績 0   改裝 0   故障 0
其他 
發表於 2013-4-10 04:33 PM 
depper 發表:


沒錯!!!!這真的是大重點!!!
要"引導" ...

回歸我 第一封回的文..

只要陳訴的好.車子是錯的.是不是就成立


 
   緊張黑白色

重機
文章 410
用戶失蹤天數 2202
點數 29   戰績 0   改裝 0   故障 0
桃園縣 蘆竹鄉 
發表於 2013-4-10 05:15 PM 
這真的是汽車的錯....
大車撞小車,而且又在汽車的正前方撞擊
另汽車當時屬行進間
種種情況,真的對汽車非常不利!
光是應注意而未注意前方狀況,就可以讓汽車閉嘴了…
機車違規是違規,但不代表他違規你就可以撞他
影片的撞擊,是汽車撞機車,這是無可否認的
原影片下面的事主回覆也有說,當時行進至路口時有減速
但只察看左方有無來車後,就直接往右轉
沒想到右方突然竄出一台機車。才發生事故。
機車頂多被開一張違規,汽車的肇責較大
萬一機車騎士有受傷…那真的會揮很久…

如果打訴訟,當然也要看法官怎麼審理
說不定法官會說機車也有錯
叫雙方私下和解即可。

總之,談和解的時候一定要展現出十足的誠意及歉意
只有在清楚情況是不是對自己有利之後
才能夠圓滿化解。


 
   dinardo (小歹)

版主
文章 2795
用戶失蹤天數 1712
點數 17   戰績 0   改裝 0   故障 0
其他 
發表於 2013-4-10 05:33 PM 
緊張黑白色 發表:
這真的是汽車的錯....
大車撞小車,而且又在汽車的 ...

同意..


 
   耗子 (耗子)

遊客
文章 525
用戶失蹤天數 3728
點數 0   戰績 0   改裝 0   故障 0
其他 來自 中壢
發表於 2013-4-10 07:06 PM 
如果這是汽車的錯 那大家以後要自保摟!!!  機車這種騎法在台灣筆筆皆是


話到快時留半句,理從真來讓三分 
   Mr.Shin

遊客
文章 3410
用戶失蹤天數 3758
點數 0   戰績 0   改裝 0   故障 0
其他 
發表於 2013-4-10 08:39 PM 


 




加入贊助商  |  免責聲明  |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