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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拉] 新莊區中環發傳單遭油罐車輾過事件(開騎車請小心)
   士林小班

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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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 士林區 來自 P.S.T (北士幫)
發表於 2014-8-4 05:31 PM 
路邊發傳單這種事 , 小弟在高中時期也曾幹過 , 危險性真的很高 ...


 
   夢幻

重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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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 鼓山區 來自 高雄
發表於 2014-8-5 10:54 AM 


 
   wasay117 (阿湯)

腳踏車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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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來自 新北市
發表於 2014-8-6 09:45 AM 
依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第二項業務過失致死罪:「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犯前項之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以前我也都會拿傳單,審慎思考後還是不要再拿了~R.I.P


 
   av00126764

腳踏車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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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來自 台灣省
發表於 2014-8-9 10:33 AM 
我反而覺得那個老人很可憐.....他也是求一份工作而已.....
你們不要這樣說阿...當想想自己家的長輩門
喪痛長輩真的是一件非常痛心的事  什麼司機可不可憐的

司機更應該注意而注意   

怪起來 要怪那些公司 為什麼不顧求員工的生命著想 操他嗎ㄉ


 
   JosephW (DST 喬瑟夫)

Focus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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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 大安區 來自 台北,淡水,內湖
發表於 2014-8-14 04:57 PM 
很多人看這些發傳單的人很可憐,所以跟他們拿傳單,其實那樣才是害了他們

馬路上發傳單本來就是很危險的事情
拿傳單只是證明有這個市場與效益
只會讓更多公司願意花錢請人來馬路上發傳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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