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iginally posted by 黑皮 at 2006-12-19 09:57 AM:
這就是記者的厲害了
給錢買通關係要一點消息
這不是記者最善長的嗎,所以消息走漏
是遲早的消息,就看哪一家取得獨家才
是最厲害的
不過話說回來
或許是記者補風捉影,有一些是用「半猜測」的
...
有看到這一句嗎?
"對這份外流報告的內容,板橋地檢署態度低調不願證實。"
我們的記者真的很不負責任
像這樣的消息放出來讓大家傳
先不論是真是假
既然不被證實
還有被報導的意義嗎??
記者以為先寫上這一句
接下來就不需要負責任了
因為他已經說是不被證實的消息
如果傳出去 是讀者們自己要負責
......
唉 我們的水準只有這樣嗎??
希望廣大的讀者 不要再流連這樣的八卦新聞了
希望我們的媒體可以健康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