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頭 發表:
原來星期六回家經過時~看到的就是大大的 ...
阿 有人看到我的事故了
不過,您是那位目擊證人嗎(其實我真的希望您是..........)
PB不是桃園大江外面的嗎?
謝謝大家熱情的回應
目前應該會找外面的保修廠先修,不足的金額我們先墊
沒有道理我好好的車可以賣三十幾萬的莫名其妙就縮水變19萬了
其他我們覺得A車應該要負責的以及維修不足的金額我們才會提告
目前B車車主由女王負責安撫
B車一直覺得我們在花蓮談和解的時候好像我們願意負責他的維修
但是我知道我有保險,我當場一定是不會答應誰誰誰怎麼怎麼賠的
但是當時我一直跟他強調了數次,保險公司不是我可以掌控的
結果他知道保險不賠,他又獅子大開口跟我要18萬,這我當然悍然拒絕
哪有一個受害者先掏腰包給另一位受害者的
再者我們有當時自願幫忙調解的花蓮新城鄉董姓民代幫忙調解
因為我們雙方都會跟他諮詢
董先生也有跟B車點出他矛盾的地方
他才沒有再call我
我們展現誠意的地方就是主動提鑑定
後面就照判決走
第三責任財損險這個問題
目前癥結點在保險公司認為我們零肇責
所以不賠
其實我們都認為這個問題應該要等鑑定出爐,最後還要加上法官的自由心證才能決定
保險公司這樣草率的就決定完全不理賠我們是覺得很不恰當的
所有監理站的、調解委員會、法院諮詢的
聽到我們告訴他們保險公司對這個事故的處理方式其實都有點訝異的
再次再跟大家謝謝
謝謝大家的關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