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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討論] 開在高速公路.請要有良好的開車習慣~~
   小景 (藤堂御樹)

Focus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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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來自 中部
發表於 2010-12-6 01:27 AM 
那在內線道  限速110  我開到120  

難道後面來車超過120  給我閃大燈  我要讓嗎?

很多都說內線是超車道  但是也要顧最高限速阿

不是嗎  那我已經開到最高限速在內線道  120

這樣還有算龜車嗎?


 
   PentiumXP (新莊幫-Andy)

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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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 新莊區 來自 台北新莊
發表於 2010-12-6 01:28 AM 
小景 發表:
那在內線道  限速110  我開到120  

難道 ...

是我只要有空間我就會讓 超速是他家的事 看他被啪啪一下也爽


   benson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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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 內湖區 
發表於 2010-12-6 01:47 AM 
還好我都是保持最高速限


 
   yang2905

250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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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 公館鄉 
發表於 2010-12-6 08:02 AM 
e77701073 發表:
最近發現開新款的ALTIS常常一堆開著後霧燈  ...

也不用針對T車啦 偶爾會遇到
我碰到了我都會找機會抄到她前面去
然後後霧燈給他開下去 時間不長 大約10來秒我就關了

除此之外 那種大燈亮死人不償命的跟在我後面
我也會開一下  有些亮到你看後視鏡眼睛會痛

通常我開後霧燈  後車都會離你越來越遠

PS.我是4D


09 1.8 4D 
   偽1.8小發柴

輕量Sma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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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 員林鎮 來自 彰化
發表於 2010-12-6 08:02 AM 
他閃你大燈..你用後霧燈射他


 
   moccacino (疾速幻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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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 信義區 來自 國境之北
發表於 2010-12-6 08:06 AM 
Corner 發表:
注意! "內線是超車道"
誰管你開 ...

+1.........內線是超車道...
你開速限,可是還是會有人比你更快...


 
   大鑣客 (大鏢客)

重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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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 中和區 來自 桃園-板橋
發表於 2010-12-6 08:08 AM 
<i>小景</i> 發表:<br />
那在內線道  限速110  我開到120  <br />
<br />
難道 ...

<br />


這應該跟龜車無關...而是您要超車嗎?沒有要超車,佔用內線幹麻??

路是大家的,但佔用內線超車道就是影響他人權益的一種表現。

君不見限在高速公路都有標示,内線為超車道,這已經跟速度無關了。


 
   kuohsuan (車甘)

Focus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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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 中西區 來自 台南
發表於 2010-12-6 08:52 AM 
小景 發表:
那在內線道  限速110  我開到120  

難道 ...

如果外車道沒車就讓給他過,自己方便也方便他,就算超速也算他的.....


 
   Blueheart (Blueheart)

Focus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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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 竹北市 來自 風的故鄉
發表於 2010-12-6 09:00 AM 
Corner 發表:
注意! "內線是超車道"
誰管你開多快!? 你要開100還是200沒人管你,
不過沒事就是別龜在內線道!  

+1000000


 
   koman (玉米 4D柴狼)

Ma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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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 樹林區 來自 很多樹的地方
發表於 2010-12-6 09:42 AM 
第 33 條                 
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或設站管制之道路,不遵使用限制、禁止
、行車管制及管理事項之管制規則而有下列行為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
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
一、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速限或低於規定之最低速限。
二、未保持安全距離。
三、未依規定行駛車道。
四、未依規定變換車道。
五、站立乘客。
六、不依規定使用燈光。
七、違規超車、迴車、倒車、逆向行駛。
八、違規減速、臨時停車或停車。
九、未依規定使用路肩。
十、未依施工之安全設施指示行駛。
十一、裝置貨物未依規定覆蓋、捆紮。
十二、不繳交通行費闖越收費站。
十三、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車。
十四、進入或行駛禁止通行之路段。
十五、連續密集按鳴喇叭、變換燈光或其他方式迫使前車讓道。
十六、行駛中向車外丟棄物品或廢棄物。
前項道路內車道應為超車道,超車後,如有安全距離未駛回原車道,致堵
塞超車道行車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


這意思是只要不造成堵塞
是可用以最高速行駛超車道的
罰錢只會罰造成堵塞者

至於最高速的錶差,大家都忘記了
雖然限速110可以開到120
但也是有115被開單的
只是警察要不要抓而已
因為大家都會說有錶差或是儀器問題等等
漸漸大家就把120合理化了
所以不管錶差在120左右2~3公里甚至五公里
嚴格來說都是超速
只是警察已經默許而已

另大家都在說有急事
今天我以120KM(不要再說錶差了)行駛超車道巡航
後方行駛超車道車輛接近我
警察看到了,如果要抓,你們覺得會抓誰
我只能說後車未保持安全距離
有沒有超速大家都會說錶差
我118,後車120...布拉布拉布拉之類的

我是還沒聽過在超車道以120KM巡航
不管有沒有超車,而被開單(佔用超車道)的
有的話請誰PO出來讓我見識一下
如果真的超完車就要回中線
那我大概一路都要蛇行了(中線車速range太大)

我是覺得那些超速的人阿
憑什麼就要叫那些以最高速開內車道的人閃開
我照規定開內車道沒必要為了違規的人而換車道
增加自己的風險,超速的人已經危險了
現在為了你又多一台車有換車道的風險
就只為了讓你過去,這說不上來吧
就只為了超車道這三個字嗎
有急事的超速了→危險一台車,甚至危害其他車
要讓你過,換車道了→危險另一台車,危害一定大於上述
不然為什麼救急的車(救護車、警車....)都走路肩
他們就走超車道就好啦,反正大家都會讓
但一台車迫使內側車道的車都換車道
相信危險程度一定大於一台超速車走路肩
我之前有想過
我有急事必須超速,沒人要讓路,請不要著急
最右邊有一個車道是空的,但是有風險
責任自己擔,不要叫守規矩的人來幫你擔(叫人家換車道給你過)
超速都不在乎了,應該不在乎走最外車道吧
台灣不是德國,超車道也不是無限速要開多快就多快

總之這種事見仁見智
要讓不讓方向盤在自己手上
安全駕駛才是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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