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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y6 於 2007-1-26 09
AM 發表
明明時速就是110KM/H
那裡超過六十公里了
亂來你拍的圖示停車狀態
所以不能當成證物
哈哈哈哈
見鬼了~我都看不到我時速表的指針了,
都把衛星導航車架拆下..你是說110英哩吧....
拍的當然是停車狀態,因為我早有預料上高速公路你會狂胚..
所以在交流道就先拍照存證啦,
你忘了我跟你說隱藏性執法囉?!
160~180的速度下你要我怎麼幫你拍照啊
我一手握方向盤,一手握排檔桿..
二個耳朵還塞免持聽筒跟女友"報平安"..
用左腳幫你拍照嗎....
這次就算讓我贏吧~因為
我看到你車尾燈了
不過還是一句話啦~安全第一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