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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法律車險] 車禍 後續理賠事宜
   300Hank (Hank)

小50殺手
文章 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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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 來自 三洞洞
發表於 2010-6-5 05:12 AM 
咖啡王子 發表:

因為你文中描述的觀念極多是錯誤的~而且會誤導網友

你所謂花的3000元就是指 "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意見書"

目前已改為肇事主因與肇事次因,已經無責任比例~請弄清楚已經改了

有點言重了 我之前自己車禍申請過有肇折比
不過很久日子以前~

感謝更正
咖啡大是北部人嗎
可向您學習學習
多指點
咖啡王子 發表:

原po明顯有過失,對方的確也有受傷-->過失傷害罪100%成立
即如果對方堅持提告,原po就必須先留下前科紀錄與拘役或是易科罰金
然後再進入民事求償的部份!!

這這...看法官主不主觀的吧~其實現場圖有時不太管用
要判決出來才過失成立吧~100%成立對無照的強人所難
直接上媒體法院壓力就來了吧~不太可能100%




建議暫時不處理決定~~但要積極聯繫(對方認知你的誠意)
自己也要積極申辦相關資料
學長處理案件都有些數量~需要整理送辦時間等等
要申請齊全(保險會申請但自己也最好申請)
因保險只會單他保單契約之內做回覆
合約中沒註明之事項(沒有加保險的種類)的部份
可能要自己多加油
因為保單內之項目保險公司應該向你做簽授權全權處理之合約
(授權保險公司出險----->錢我附....但向對方追討多少是保險公司你不能干涉)
這就有關法條部份就要請咖啡大幫你



原PO還在嗎?
在哪轄區發生的?

我轄內可幫你注意資料現成果況
先祝你順利
平安


 
   4881rz (阿光仔)

重機
文章 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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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 苗栗市 
發表於 2010-6-5 02:33 PM 
首先感謝各位大哥們不吝指教,讓小弟受益匪淺。但因為小弟的事件,造成大哥們的困擾與舌戰,實不是小弟願意看到的,再次向各位致歉。

再則此事件已經處理完畢了,對方同意我方保險公司以10萬元和解,並日後不得有異議,也已簽名蓋章了,小弟心中的石頭也終於放下了。

樓上的大大說的也沒錯,是可以直接去法院訴訟,但上法院就是一種賭注,且勞心勞力。而且所有的資料(包括肇責原因)對法官來說都只是參考用的,最主要還是要看法官的主觀意識。若法官同情對方,那麼我方就會敗訴,並且小弟會有前科;相反地,若是法官認定無駕照就不可上路,也就沒有路權可言。那麼我方一毛錢也不需要賠,因此這機率是一半一半。但是小弟我逢賭就輸,因此我不敢去賭!

起初對方因為金額的問題一直來魯小弟,小弟也不厭其煩的跟對方說:若是覺得金額有問題,請找我方保險公司談,但對方一直不願跟我方保險公司談(可能是金額無法再高了吧!),老是打給我,感覺就是要小弟去補不足的金額,我當然不願意,畢竟又不完全是小弟的責任;但對方說她就是騎路邊,是我去撞她的,但是小弟的車輛左方兩顆輪子都已過雙黃線對向車道去了(我要怎麼去撞,沒有我的車是十噸半的卡車就對了),且機車倒地的刮痕明明就快到路中間,硬是要比扯鈴還扯。

我方保險公司也很誇張,出事當天我就打0800的24小時理賠專線,電話裡留了些資料後,保險公司竟然不是派人來跟我接洽,而是叫我去他們的分據點去找當地理賠員來幫我處理,整個就很無言。那也就算了,畢竟事情還是要處理,結果就連出險員都叫我去跟對方約調解(這是我的工作嗎?)時間跟地點確定了,再跟他說。

後來小弟我也受不了出險員的兩光與不積極的態度和對方的疲勞轟炸;我也火了~~~
對出險員說:事情負責把我弄好,不要再叫我作不是我要作的事(因為在這之前都是小弟在跟對方喬),我平常要上班,還得請假處理這事,那我保險保來玩的嗎?
也跟對方說:我的車門都沒叫妳賠了,要是覺得金額不夠,看是要上法院還是怎樣,我都奉陪,而且我的車損,也會完全叫妳負責。
人有時候還真得硬起來,不硬什麼事都作不了,結果過了幾天,對方就同意10萬和解了。

然而不經一事不長一智,現在看到機車,我都閃很大,要不就給他叭叭。畢竟就算今天機車來撞你導致他受傷,台灣的法律,傷者最大;希望小弟我這次的經驗也能幫助到不少人才是,再次感謝各位大哥的幫忙,小弟不勝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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