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要申訴
你明明有驗過HID
他還要開你的單就是找你麻煩
你每次申訴那個員警都要寫報告
你申訴越多次就是找他麻煩
申訴一次申訴兩次甚至上法院提告
你就耐心的跟他玩到底
他以後就不會再開這種單了
黃色的色溫從2000K開始到3000K
法規上規定車輛大燈可以是白色或者是淡黃色
至於3000K到底算不算淡黃色?多淡才算淡?
黃色的路燈是用鈉氣燈泡約2500K,家裡的黃色燈泡2700K都比你車上的3000K HID還要來的黃,3000K還不算淡黃色?
如果用3000K會有危險,那路燈為何只有2500K?
還是員警說"太黃"就算?如果員警的肉眼可以當儀器,是否請求中央標準局來驗一下員警的肉眼精準度是多少?酒測好歹都有用儀器!
這根本就是個模糊地帶!
用你最大的耐心去申訴,對方就是吃定小老百姓息事寧人的心態,大多繳錢了事.
你若有不惜上法院提出訴訟的決心,你這種案子我覺得法官應該會靠你這邊.
請你直接找交通事件裁決所,直接提出申訴,並且同時詢問如何提出告訴,既然對方認為你會息事寧人,你就看看會不會變成對方想息事寧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