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文未取是鐵一般的事實,
指控我賺到分毫的人請注意用辭。
事情經過:
首先是發起ST原廠避震器團殺,順利成團後,
發現短彈簧一直未出現競價者,因此決定訪價激敗,
我開始打電話聯繫,MSN聯繫。
人:Tom;版上車友;賣AOE彈簧的賣家。
事:AOE彈簧成本$3000,版上車友居中牽線要抽$100,
因此定價公布$3100,運費$150。
時:2008.06.20
地:你所謂照片裡的工廠。
物:出貨單:照片,共計23組,付款$69000。
事後(2008.06.30),版上車友向賣家表示,組數那麼多,折扣應該還要多一點,
因此賣家一組再多退$100,他同時也告知我此事,並表示這$100,
他不會再收取,看我如何決定,此時我與劣獰版主決定,這每組的退費$100,
待確實收到後,將交給T大做FSC營運經費。
事實就是如此,小甜甜,出面對質。
你敢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