噗噗-Duncan 發表:
據車友本人透露~被開一張紅單
法規車體 ...
之前看到的~
真假就不知了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附件十五:汽車設備規格變更規定
四、本項設備變更得不經公路監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但變更(或改裝、加裝)後 應符合下列規定,並列為檢驗項目。
空力套件(含汽車裙部、擾流板、尾翼)
1.不得突出車身兩側及前、後方,致影響行車安全。
(只說不能突出前後左右,並沒說上下)
2.不得有銳利邊角。
3.不得阻礙駕駛人的視線
排氣管
1.排氣管尾端出口應位於車輛後方。
2.排氣管不得突出車身兩側,其最低點與地面距離不得少於十公分
(沒說不能改雙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