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檔 | 收藏
點閱數:49,422
龍貓的店 - 聲明
   CPL

版主
文章 391
用戶失蹤天數 2038
點數 54   戰績 4   改裝 43   故障 1
其他 來自 台灣
發表於 2014-1-8 08:35 PM 
有時候車主跟店家做生意,就是一種感覺!
感覺對了,就是對了!
尤其是聊天當中的"點"
貓哥做事不像是會佔人便宜的!
生意要做長久,建立信用很難,但是要毀掉卻很簡單!
貓哥讚!


 
無頭像
   kmomoboy (WEI)

腳踏車魔人
文章 42
用戶失蹤天數 2784
點數 12   戰績 0   改裝 0   故障 0
嘉義市 來自 嘉義
發表於 2014-1-8 11:32 PM 
小弟我之前有牽我的小灰去給貓哥裝過天使眼
那時候我還沒族貼  貓哥也很阿撒力的算我族友價


我10月牽車到今天 我天天上FSC
看到有別的廠商跟貓哥有爭執
我仔細看了一下 說真的 真的有替貓抱不平

明眼人都看的出來 到底哪個是商人 哪個是族友 一清二楚
可能貓真的有檔到人家財路
但是這裡是FSC  不是嗎?
幫各位版友做好服務  也只收收工本錢  
因為貓哥當各位去他家作客的人 都是好朋友

我今天賴貓哥 他心情不是很好 我答應他幫他讚聲

加油啦貓哥 有眼睛的 都知道你的委屈 加油!


 
無頭像
   cocalalaxyz (阿花仔)

腳踏車魔人
文章 42
用戶失蹤天數 1764
點數 5   戰績 0   改裝 0   故障 0
新竹市 來自 風城
發表於 2014-1-9 09:18 AM 
龍貓大 加油 !!!


 
   龍貓 (Super X)

版主
文章 13929
用戶失蹤天數 1261
點數 857   戰績 24   改裝 61   故障 0
彰化縣 員林鎮 
發表於 2014-1-9 10:28 AM 




針對本案-

為捍衛 本店及本人 聲譽 .

我方  -  龍貓的店

已經委託

世煌 法律事務所  


擔任 本店 法律顧問

對於所有 佐證資料!  

已經交由 委任律師  黃律師  全權處理 !  


   CPL

版主
文章 391
用戶失蹤天數 2038
點數 54   戰績 4   改裝 43   故障 1
其他 來自 台灣
發表於 2014-1-9 01:35 PM 
勇者無懼!
仁者無敵!
貓哥是商品開發者
那販售者應該就要尊重開發者!


 
   liu6726910 (大戰略1947)

輕量Smart
文章 1244
用戶失蹤天數 2979
點數 26   戰績 0   改裝 0   故障 0
新北市 土城區 
發表於 2014-1-9 01:53 PM 
真的有本事去法院提告見真章
毀謗和妨礙秘密是不是這樣用
有沒有無故
構成要件符不符合
法律人都看得出來


 
   鍾情 (凡)

90cc菜籃族
文章 186
用戶失蹤天數 2826
點數 0   戰績 0   改裝 0   故障 0
臺北市 士林區 
發表於 2014-1-9 02:04 PM 
liu6726910 發表:
真的有本事去法院提告見真章
毀謗和妨礙秘密是不 ...

誹謗,不速毀謗


饑寒發盜心,情有可原;飽暖生閒事,罪無可恕! 
   liu6726910 (大戰略1947)

輕量Smart
文章 1244
用戶失蹤天數 2979
點數 26   戰績 0   改裝 0   故障 0
新北市 土城區 
發表於 2014-1-9 02:07 PM 
抱歉
懶的打啦

重點是

奉勸做生意的人
能和則和
內外線同時作戰只會虛耗自己實力
到頭來絕不會因此變成贏家


 
   CPL

版主
文章 391
用戶失蹤天數 2038
點數 54   戰績 4   改裝 43   故障 1
其他 來自 台灣
發表於 2014-1-9 02:37 PM 
liu6726910 發表:
抱歉
懶的打啦

重點是

奉勸做生意的人
能和則 ...

沒錯,確實以和為貴!
不管什麼事情都好說!
但是如果真的有人踩到你的底線的時候~
大概不這樣做都不行~
沒有人願意真的對簿公堂!


 
   lovedkny999 (昇仔)

90cc菜籃族
文章 190
用戶失蹤天數 2486
點數 25   戰績 0   改裝 0   故障 0
臺北市 文山區 來自 台北市
發表於 2014-1-9 03:03 PM 
公道正義是越辯越明,雖然在FSC中大家總希望以和為貴~
但在商言商,若是有利益上的糾葛,私底下能橋好,消費者權益不受損的前提下,其實也是一種良性的競爭和進步!
或許有人覺得對簿公堂,發存證信函會不會太過?如果能還給事情一個真相,那對廣大車友也是有利的!
是非對錯並非我們旁觀者說了算,一切祝福能有圓滿的結局,雞排薯條大家吃,風涼話最好就免了~但絕不能讓劣幣逐良幣!

:15


 




加入贊助商  |  免責聲明  |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