蘆洲a青仔 發表:
在換一個說法 不要把它當成是跟鄰居換 ...
但實際上是借了100元
用假鈔交換=跟鄰居借了100元
老闆要還給鄰居是他借來找錢後剩下的21元+已經找出去的79元=100元
因為鄰居是以真的100元換到假鈔100元 無論找多少錢出去
錢回到鄰居手上就是要100元
老闆的損失是79元的零錢+18元成本+100元(還給鄰居的錢)=197元
嚴格說來只有18元是老闆的損失
但實際上老闆的身上因為假鈔的關係莫名其妙給了客人79元+ 100元還給鄰居+18元的禮物成本=197元(在還物歸原主前 老闆要先支付這麼多金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