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上的大大!!剛好我也有個問題要問一下!!
我也是保乙式(限定駕駛),大約在今年7月底時有擦撞倒停路邊的廂型車。
保險公司有處理掉,不過我的小柴彿並沒有先處理(由於每天用車也太忙)。
現在保險12月底也快到期,照理來說先前已出險過了。
那我這次想在到期前,以出險方式把我的小柴彿(右後門小擦傷、右後輪框上小凹、引擎蓋小凹)整理一下,
這樣的話是再算在出險一次嗎?還是可以依附算上一次的?
如果是重新出險,這樣我能夠要求做到怎樣呢?譬如說幾片板金、或是大概可換取的金額多少......
請各位大大給點方向!